為什么要反對降低刑事責任年齡TQN防爆撓性管
2019-11-02 來自: 衡水永源防爆電器 瀏覽次數:769
防爆撓性管廠家提供信息 犯罪并非單純由個人的自由意志決定,而是由個人因素、自然條件及其他社會外部因素共同決定的結果。任何一種犯罪乃至整個社會的犯罪現象都是上述三種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在不同犯罪中,各種因素起作用的程度和方式有很大不同。社會因素在三種因素中起的作用較大。社會這個溶劑的本身特點發生改變,它的犯罪現象就會改變,有的類型會減少。往往體現在某些犯罪在一年內,甚至更長時期內的周期變化。比如侵財類案件一般會在年關將至時到達頂峰;比如暴力犯罪和氣溫高低有關系;比如通訊發達帶來電信欺詐的增加;比如網絡技術發達同時,網絡黑產犯罪現象也成為問題。
防爆撓性管廠家提供 不同城市和社區的典型犯罪,仍然屢見不鮮,隔一段時間就會重現。這些都說明犯罪有其自身規律,刑罰全然有效就不會有犯罪發生,刑罰全然無效社會早就因犯罪而解體。應當看到,刑法并不全能。刑責年齡既包含了對理性能力不足的未成年人的慈悲和關懷,也是社會對于傷天害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本身應該承擔責任的體現。這是法律的悲憫,同時也是法律的理性。刑責年齡不意味著完全的寬容,不意味著不實現公正。社會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懲戒和教育措施應當跟進,如果沒有這些措施,應當去追問和設置。如果處理得當,這些懲戒和教育措施,一樣可以成為法律公正的體現。
防爆撓性管廠家提供 用刑罰一罰了之,用監獄隔離了事,是相對容易的,也是懶惰的做法。只是為了強化未成年犯們“罪犯”的標簽,滿足看客心里的正義感。接受刑罰成為有案底的人,在人生中將面對的困難有多大。而降低刑責年齡,意味著更多人在未成年時就有案底,那意味著無法融入主流社會的人數將會增加,這不是有利于社會的現象,也是要由社會來共同承擔的。問題少年是問題父母的產物,孩子犯罪與父母教育失當等有密切關系。親職教育課堂,是這位手拿法槌的著名法官對未成年犯罪問題給出的良方之一。在青年少年犯罪問題上,這劑良方,或許比把人關進監獄,是更具有理性和遠見的做法。